【小江说法】暑期兼职需谨慎,火眼金睛识骗局
暑期是学生寻找兼职的高峰期,许多学生希望通过兼职赚取生活费、积累社会经验、丰富个人简历。然而,兼职市场鱼龙混杂,诈骗分子往往会抓住同学们涉世未深、警惕性不够的特点,实施诈骗。
【案例】2024年6月底至2024年7月,被告人黎某某利用“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暑期兼职的信息,应聘者看到相关招聘信息后,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添加黎某某微信,并在微信上与黎某某商谈暑期兼职事宜。在商谈的过程中,黎某某称为防止店内财物损坏,应聘者需要缴纳人民币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押金,待离职时返还押金。当应聘者对缴纳押金一事提出质疑时,黎某某便虚构岗位竞争激烈的假象,催促应聘者尽快缴纳押金从而保留岗位。部分应聘者在缴纳押金后,一直未接到黎某某的上班通知,才发觉被骗,随后要求黎某某返还押金,黎某某则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归还。
被告人黎某某到案后,称其因经营的咖啡馆亏损,从而萌生招聘暑期兼职员工以收取“押金”的方式骗取财物的念头。经查,本案共计45名被害人,均是想利用暑期增加实践经历并赚取零花钱的学生,其中有部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黎某某用此手段成功骗取人民币22,950元,以上钱款用于个人日常花费。
2024年10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经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采纳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同学们在找暑期兼职时,要擦亮双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更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检察官在此速递防骗攻略:
一、拒绝缴费,守住钱包。正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遇到要求缴纳押金等情况,不管对方以何种理由,都要果断拒绝,这很可能是诈骗。
二、保护隐私,严防信息泄露。不要随意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泄露给他人。在提交个人信息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和公司的真实性。必要时,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谨慎面试,确保人身安全。尽量选择在白天、公共场所面试,如果面试地点偏僻、环境可疑,或者对方要求单独前往封闭场所,须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危险境地。
如不慎遇到诈骗,请这样做:
1.紧急止损: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停止与对方的联系,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2.保留证据:保存好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招聘信息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
3.及时报警: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向警方详细说明被骗的经过和相关情况,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4.告知他人:及时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家人、朋友和同学,提醒他们提高警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