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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说法】原想“刷流水”贷款 不料成为犯罪帮凶

发布时间:[2024-12-25]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2498

原想通过刷流水提升信用办理贷款,没想到自己的银行卡竟被犯罪分子用来转移非法所得。近日,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3月,正为个人征信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贷款而发愁的李某某,在抖音上刷到一个“可以帮刷流水帮贷款”的短视频,急需用钱的他当即添加了对方微信。在微信上,李某某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问对方他这种情况怎样才能贷款。对方让李某某带上银行卡去他那里刷流水才能贷款,于是,根据对方的安排,李某某坐上对方安排的车辆来到外市一民宿,见到微信联系的男子。第二天,男子让李某某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给他们刷流水,李某某就将这些东西拿给他们,并刷脸登录了银行卡绑定的手机银行APP,告诉他们手机支付密码。随后,对方便让李某某在房间里等着,他们出去帮他刷流水,期间还回来两次让李某某帮其刷脸认证转账,李某某虽然心生疑虑,猜测到是在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但仍然帮助其刷脸认证。

等对方回来时,就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还给李某某,并跟李某某说办不了贷款,银行卡也被冻结了。李某某回来后,去银行查询得知银行卡是被公安机关冻结了。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案发当日,李某某涉案银行卡共转入转出20多万元不明资金,其中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宗,涉诈资金9万多元。

2024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梅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年8月,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贷款需要去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走正规的审批流程办理,切勿相信网上流传的刷流水贷款。贷款不成刷流水往往是走上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免费帮忙办理贷款更是天上不可能掉下的“馅饼”。随着金融机构反洗钱措施逐步加强,当银行账户出现资金频繁划转、流水数额激增等可疑交易特征时,往往需要通过“刷脸”等方式对实际持卡人是否系卡主本人进行二次验证,此时应提高警惕。切勿让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成为他们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的工具。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