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专题 >> 公益诉讼 >> 阅读全文

公益诉讼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8-28]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7603

公益诉讼

 

保护野生动物,检察机关在行动。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及其生态环境,守护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漫画:

图片1.png

 图片2.png

 

如果发现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烈名誉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可以用手机、相机记录证据,实名通过下列途径向本院反映:

举报电话:12309或0753-2196723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道前街12号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邮编:514000

网络渠道:

1、通过登录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官网或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操作。

2、搜索并关注“梅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在后台留言相关线索。

图片5.png 

 

检察公益诉讼是什么?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类。

 图片6.png

 

 图片7.png

 

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指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破坏生态类的情形,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污染环境的情形,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主要指在食品、药品、医药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侵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指国家各类经营性、行政事业性、税收类、费用类、罚没类、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国有财产受到侵害流失的情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违法审批的情形。

侵害英烈名誉指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以及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