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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408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肖某某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廖某某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36日(星期四)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检察办案人员等。

四、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会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冰提前10分钟进场。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二检察部  0753-2192676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