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408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肖某某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廖某某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3月6日(星期四)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检察办案人员等。
四、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会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冰提前10分钟进场。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二检察部 0753-2192676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