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伟雄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7]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653
关于李伟雄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已由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于2025年2月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送达本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告知被害人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3-2192716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