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文件编号:SKMZFC2024013
2.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600,000.00元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食材配送服务。
2.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磋商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8)获取。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5点00 分00秒(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5点0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8)
九、磋商地点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8)。
十、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gdmeijiang.jcy.gov.cn/和其他指定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半岛官岌西路9号
联系方式:0753-2196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508
联系方式:13824589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电话:13824589505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