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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矛盾化解贯穿刑事办案始终

发布时间:[2025-04-0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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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敬业、尽职,让我们双方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案件当事人姚某某手捧着鲜红的锦旗,见到案件的承办检察官郑怀金,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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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41127日,梅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宗交通肇事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被害方也有和解意愿,于是,承办检察官立足办案职能,找准“诉求共同点”“情理认同点”“利益平衡点”,多次通过电话或组织双方到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便出现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梅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化解矛盾纠纷意识,对轻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建立了轻罪案件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将检察调解与司法、综治、村居委等调解组织衔接起来,共同处理因邻里纠纷、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轻罪等案件,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案件事了人和。2023年以来,该院共推动轻罪案件矛盾化解并达到和解的达4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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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等着案件来”化解矛盾纠纷外,梅江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扎根一线基层派驻检察室作用,派出办案经验丰富的刑事办案检察官主动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居委等部门联系,共同化解涉法涉诉矛盾,从源头上防范由民事纠纷引起矛盾激化而转化为刑事犯罪的案件。“在参与基层群众纠纷化解过程中,我们发现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梅江区检察院派驻三角检察室负责人、刑事办案检察官郑怀金说道。

为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2024年下半年,梅江区检察院把检察公开听证搬进客家围屋,将法律法规和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将检察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将释理说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旨在促进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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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不仅近距离让群众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公正,还通过群众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更容易引起群众共鸣,极具教育意义。尤其是看到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后,听证的群众都由衷地感到高兴。”2025115日,在三角镇湾下村召开的检察听证会结束后,该村的村支书对检察官讲道。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梅江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刑事办案始终,以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解群众“心结”,实现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