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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零工”受伤遭遇维权难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5-03-21]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183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拿到了损害赔偿金!”

日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获法院调解结案,农民工李阿姨获赔4万元赔偿款。

2024516日,李阿姨在某工地打“零工”,不慎受伤致右胫骨中下段螺旋形骨折。事故发生后,工地老板送李阿姨到赤脚医生处只作简单处理,后李阿姨一直在家休养,但伤情无明显改善。后李阿姨到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人民币1万余元,后续仍需治疗。工地老板在李阿姨住院期间仅垫付了医疗费人民币5000元,李阿姨多次与工地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欲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工地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202410月,李阿姨得知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于是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李阿姨系农民工,在工地帮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如今仍在家卧床休养,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也因此陷入困难。承办检察官认为李阿姨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身体受到损害,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且李阿姨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决定支持其起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在法院审理阶段,检察官与法官多次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了李阿姨与工地老板达成调解协议,工地老板同意一次性赔偿李阿姨4万元。之后,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依法保障李阿姨的赔偿款足额支付到位。

下一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重点关注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持续深入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以检察履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