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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为消费者权益 “硬核” 护航

发布时间:[2025-03-14]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775

消费者权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小切口”出发,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消费者权益“硬核”护航,让消费者能够安心消费、放心消费。

守护食品安全

“自从我们的农产品附上健康二维码后,销量明显好多了,尤其是销往珠三角地区的量翻了好几倍。”梅州市强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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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2年,梅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存在部分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完善检测标准、扩大检测数量、落实村级安全员制度等,建立起“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降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同时,为农产品赋上健康二维码,让消费者能通过扫码就能追溯农产品的“前世今生”,对农产品是否绿色健康一目了然,为餐桌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一直是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公益诉讼检察官张慧说道。近年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消费者“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茶罐子、水缸子”五大民生领域,开展了消毒餐饮器具卫生安全、食用农产品安全、二次供水饮用水安全、山泉水售卖安全、预制菜安全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15份。针对食品、保健品违规添加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为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守护药品安全

2023年,从事药品销售的黄某,为牟取暴利,向他人销售假冒某品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俗称“静丙”),涉案数量多达500瓶,金额超18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梅江区检察院考虑到黄某销售假药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遂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黄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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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梅江区检察院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要求被告承担三倍至十倍不等的惩罚性赔偿,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对制假售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张慧说道。据了解,2024年开始,梅江区检察院还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办理了一批违规销售隐形眼镜即角膜接触镜的案件,让公益诉讼检察借助“数据赋能”,为消费者撑起坚实的权益保护伞。

守护场所安全

“消防通道畅通,是场所安全的重要保障,这次的节前回头看活动,也是再次提醒商场经营者一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让消费者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畅享美好生活。”近日,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活动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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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场所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从餐馆的瓶装液化气、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到商场的消防通道等,一旦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我们的职责就是通过检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经营主体重视并保障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为消费者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张慧强调。近年来,梅江区检察院已督促整改各类消费场所设备安全隐患10处,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未来,梅江区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对消费场所设备安全的监督力度,让广大消费者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畅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