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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引领】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以案明纪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4-09-20]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7655

2024年9月19日下午,随着一声法槌声响起,由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梅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梅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鹏飞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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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前,检察机关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分类出示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举证质证逻辑严密,环环相扣,向法庭清晰呈现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定罪事实、量刑情节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进行回应,有力指控了李某某受贿的犯罪事实。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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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李某某是在组织培养下成长的具有一技之长的荣获多项荣誉称号的专业人员,本应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却在手握权力后甘于被拉拢腐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自己的初心使命,违法违纪,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法纪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警醒和教育大家要以案为鉴,坚守廉洁底线和法治底线,始终对党忠诚,永葆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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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头雁效应”,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头雁引领和激活群雁活力,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