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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异地协作,架起司法救助“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8-12]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9014

“检察官,我收到了贵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感谢您们,让我们母子三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日前,家住湖南省安化县的被救助人周某某打来电话感激地说。

2023年3月,在梅州务工的严某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经过交管部门的认定,肇事者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肇事者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肇事车辆没有投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赔偿事宜需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才能获得。

梅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了解到该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情形,遂将线索移送到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遂通过查阅案卷和主动联系严某某家属了解情况。经了解,严某某老家在湖南省安化县,家中有两个小孩,系未成年人在校生,妻子周某某长年在家照顾年迈的老人和两个小孩,一家人生活来源全部依靠严某某务工收入。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周某某属于检察机关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遂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面对救助对象远在湖南的现实,梅江区检察院向湖南省安化县检察院请求协助,委托其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工作。

安化县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协助函后,立即安排检察干警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到周某某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梅江区检察院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对周某某给予司法救助。

两地检察机关的高效协作,顺利解决异地调查不便问题,搭建司法救助“连心桥”,为困难救助对象解决了燃眉之急。下一步,梅江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坚持“应救尽救”,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