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以案促管”,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监管
近期,梅江区检察院在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案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随即通过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制发检察建议,敦促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问题,实例践行“检护民生”。
2023年,梅江区检察院在办理“黑气”案件中发现,涉案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在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证的情况下,驾驶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将从客户处收取来的空瓶运到外地气站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充装完后再运回本地进行散点配送销售的现象。这反映出本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进无证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问题源头治理,提升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和能力水平,梅江区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监督案。
梅江区检察院制定周密调查方案,走进乡镇街道、餐饮企业、住宅小区,以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发放问卷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配送和回收等环节,调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3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点12处,发现运输安全隐患问题24处,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安全隐患逐一跟进销号,摸清了辖区内燃气管理现状和核心问题所在。
2024年1月9日,梅江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就瓶装液化气运输监管不到位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近年来梅江区“黑气”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结合被建议单位的职能及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堵封监管漏洞的建议。听证员们对梅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表示赞同,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梅江区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检察建议进行研究部署。2024年3月,梅江区交通运输局对照检察建议中的反馈情况全面倒查、逐一核验,共查处6宗涉燃气非法运输案件并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以点带面,深入危险品运输企业等重点经营场所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隐患,签订《运输企业承诺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重要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交界等重点运输路段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等协作配合,强化燃气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燃气安全人人参与的认知度和覆盖面。
近日,梅江区检察院结合此前所办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开展“回头看”活动。目前,部分充装企业和配送点已规范配备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加强对“黑气”的打击整治,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建设,还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梅江区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检护民生”和“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持续以检察能动履职拧紧燃气“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