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我院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1起,其中主动过问1起。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有4起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4起属于领导干部,其余为当事人、律师、亲属等接触交往情况,均为过问了解或反映情况。从记录报告内容看,司法案件类有35件,占比68.63%;项目工程类有16件,占比31.37%。从填报主体看,院领导填报19件,占比37.25%;中层领导干部填报17件,占比33.33%。
2023年,我院党组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五个加强”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
加强组织领导
把狠抓“三个规定”作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每季度在党组会上通报落实情况并进行专题部署,定期向政法委和市院报告“三个规定”有关情况。
加强思想学习
积极通过支部“三会一课”组织专题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等有关文件,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干警填报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逢问必录”的良好氛围。
加强填报核查
系统专管员每月会同检察长对记录报告信息开展研判,对2人次被记录报告内容进行甄别和核查,全年未发现不如实记录报告等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情况。
加强行动督导
每季度末对“零填报”部室发放《“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提醒函》,共发放部室工作提醒函8份,个人提醒函7份,收到“零报告”部室情况说明7份。对未及时完成填报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人次,督导形成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行动自觉。
加强宣传效果
通过“两微一端”,每半年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制作相关内容推文3篇。定制“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彩铃,常态化设置为全院干警手机铃声,提高“三个规定”知晓度,营造健康司法环境。
下一步,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从严从紧落实“三个规定”,在学习教育、督察方式等方面想办法、下功夫,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为梅江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