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个: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
发布时间:[2024-01-22]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0954
为维护国家利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加强对民事执行案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费)的联合管控,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梅江区人民法院、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民事执行案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收征管协作机制(试行)》,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的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局长罗志坚、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军、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湘萍参加会签。
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联合管控,进一步健全了涉税事项合作方案,有效加强了法院、检察、税务的协调配合。
陈湘萍副检察长表示,法院、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通力合作,既能促进国家税收颗粒归仓,也能切实实现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目标。一要深化认识,服务大局;二要深化协作,能动履职;三要深化宣传,营造氛围。
下一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法院、税务部门紧密联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机制,不断提高合作的层次与水平,扎实做好国有财产保护等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