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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31]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9153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把狠抓“三个规定”作为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书记、检察长签发1号《督察督办通知书》,要求拿出举措常态化严抓。在往年“学、宣、警、督”四字决的基础上,以推动“三个规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突破口,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深化融合推出“学、领、督、谈”新四字举措,取得了不错成效。全院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2起(包含主动过问1件),相比去年多了36件,上升了135%。未发现有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学”。学思践悟,积极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小组会、员额检察官案件讨论会等组织专题学习。各支部专题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处理处分工作指引》《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6起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的典型案例》等有关文件。通过学习,向干警讲清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的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警示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后果,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对填报制度的熟悉度,提高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领”。率先垂范,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主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中报告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带头填报17件,占比28.8%,各部室负责人填报13件,占比20.33%。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营造了“逢问必录”的良好氛围。

 “督”。检查监督,实时提醒督促全体干警及时规范填报,抓好“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的贯彻落实。一是每季度末对“零填报”部室发放《“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提醒函》,共发放提醒函5份,强化责任传导。二是不定期对填报事项不规范、不完整、不符合填报范围的,进行沟通督导,要求按规定重新填报。三是加强干警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系统的保密要求,要求全院干警更改原始登录密码,务必遵循本人记录填报的要求。

 “谈”。压实责任,落实“零报告”约谈制度。针对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历史填报情况,对“零报告”人员开展“三个规定”专项谈心谈话 3人次,为干警消除思想顾虑,同时督导形成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行动自觉。

 今后,我院将不断深化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认知,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意识,确保全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