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星——胡小芬
胡小芬,现任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2016年12月考入检察系统以来,胡小芬同志一直坚守办案第一线,她将司法为民的宗旨根植心中,在工作中坚守正义、在履职中传递司法温情。2017年、2018 年、2020年先后被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扎根刑事检察工作以来,胡小芬做好检察官助理的本职工作,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从案件审查、卷宗录入到文书制作、案卡填录,事无巨细,一步一个脚印,逐渐积累办案经验,夯实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审讯技巧、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多项检察技能,一本本案卷见证了她的一路成长,一场场协助出庭见证了她每一次的蜕变。
在协助检察官办案的同时,胡小芬还担任部室内勤,内勤岗位就像一个中枢,所有上级、同级和本院的信息都要在这里交汇、梳理、分流。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内勤工作,负责各项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各类文件材料报送,部门所有业务工作以及各项核心业务数据在她心里都有“一本账”;部室的各种工作总结与汇报、与其他单位各种工作联络和材料上报她总是独挑大梁。协助起草《梅州市梅江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梅江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等多份会签文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数据整理、报送等工作。
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干警,胡小芬始终谨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与检察人员的两重身份,双重责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支部组织委员,积极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带动本支部党员干警,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将支部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中心,发挥党建工作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