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1-6月全院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起,相比去年同期多了25件, 涉及司法案件类14件,占比50%;项目工程类14件,占比50%,均为过问了解或反映情况,无主动过问的情形。
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把狠抓“三个规定”作为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行“学、领、督、谈”四字举措,取得不错成效。
“学”。各支部专题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处理处分工作指引》《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6起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的典型案例》等有关文件,提升了干警对填报制度熟悉度。
“领”。班子成员带头填报8件,占比28.5%。各部室负责人填报8件,占比28.5%。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营造了“逢问必录”的良好氛围。
“督”。针对部室填报情况,每季度末对零填报部室发放《“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提醒函》,今年上半年共发放提醒函5份,强化责任传导,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细落实。
“谈”。针对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历史填报情况,对零填报人员开展“三个规定”专项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对2人进行了谈话,为干警消除思想顾虑,同时督导形成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行动自觉。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对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督促力度。强化上下级院之间的工作联动,形成核查处理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