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智借力,协作共赢——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要求,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高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6月1日上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任区农村农业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4名专业领域人员为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仪式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伟中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湘萍领学了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彦媚宣读了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熊德春等同志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会上,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担此重任,深感荣幸,今后将与检察官通力合作,不负检察机关的重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同时,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职过程中严守检察办案纪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黄国锐检察长就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检察业务、“三个规定”等方面的学习,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智力和专业支持。二要深化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助推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在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力量配合、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实现“1+1>2”的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要强化制度保障,严明纪律规矩。在协助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办案程序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