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星--胡红玉
发布时间:[2022-05-30]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6903
胡红玉,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从检十八年来,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始终如一,兢兢业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检察事业发一份光,一份热。
胡红玉自2006年调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从事案件管理工作到现在已十余载。案件管理工作虽然不是执法办案一线,但却是案件流转的“大总管”,琐碎繁杂,时效性强,容不得一点延误和错漏。“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胡红玉对自己的工作要求。对前来查询案件信息的当事人、律师热情接待,无论大事、小事,都尽自己所能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及时解决来访者的问题与疑惑。
2021年,院党组安排胡红玉同志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工作,胡红玉克服年纪大、无此类工作经验、信息化运用不熟练等压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钻研与检委办有关的法规、法律和有关业务知识,研读应用系统有关操作教程,请教同事、请教上级,以顽强的拼搏精神和高度的负责的态度,熟悉掌握有关检委办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知识。同时为努力提高检委会运行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检委办组织管理职能,胡红玉同志协助检委办严格把好议题审查关、会议质量关、决定落实关,推进检委办规范化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