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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解民忧 锦旗相赠致谢意

发布时间:[2022-05-2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6586

 “谢谢检察机关,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盛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决了其房产过户难题。512日,申请监督人陈某盛冒着大雨专程到该院赠送了一面写着系民意连民心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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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陈某盛于2016年向法院起诉请求三名其他当事人协助其将房产过户至其名下。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三名其他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协助陈某盛将房产过户至陈某盛名下。判决生效后,三名其他当事人均未自觉履行法院判决。陈某盛于2017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该房产多次转手均未过户、土地出让金未缴交、原房产证已遗失、两名执行义务人未到案等诸多问题,且陈某盛认为其不应当承担涉案房产前三手交易的税费,导致该房产一直无法过户到陈某盛名下。由于执行未果陈某盛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研判案情并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后,根据检察建议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协助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事宜。后经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并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其补缴税费后,终于将房产过户至申请人名下。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入践行和发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案中,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检察环节的引导工作,一方面是坚持依法监督,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能动履职,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切实为民解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持续践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宽监督途径,依法办案,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以检察担当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