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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届听证员聘任大会

发布时间:[2022-05-05]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7038

 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和加强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28日下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届听证员聘任大会,来自社会各界的32名优秀代表受聘成为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伟中主持,各党组成员、相关部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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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徐苑芬宣读了《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湘萍宣读聘任决定,院领导为受聘听证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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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对接下来的检察听证工作提出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听证员库的重要意义。检察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办案理念能动履职、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各方智慧、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制度创新。要以组建“听证员库”为契机,发挥听证员在司法公开、矛盾化解、监督办案等方面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听证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良法善治,提升检察公信力,厚植党执政政治根基。

 三要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四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努力做到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切实在听证过程中体现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要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要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深入地了解感知检察听证工作,共同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

 六要用好听证制度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要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主动加强与听证员的联系与沟通,为听证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制定联络活动计划,通报检察听证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听证员的知情权、咨询建议权和民主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