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护航安全生产”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4月19日上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护航安全生产”座谈会。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钟建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出席会议,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司法、发展和改革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湘萍主持。
会上,陈湘萍副检察长现场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内容,与会单位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安全生产护航,建设平安梅江,进行了交流发言并达成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各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适时采取专项检查活动、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共管共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黄国锐检察长在会上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思想弦”;要推进溯源治理,切实锁紧安全生产的“责任链”;要密切沟通协作,协力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火墙”。
钟建兵常委强调,近期,全国全省发生了较多安全生产事故,触目惊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强化沟通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学习宣传,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此次座谈会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调、监督作用,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凝聚安全生产监督合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有益实践。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与各职能单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跟踪监督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共同为梅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后,区检察院、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联合开展了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公益诉讼系列案“回头看”活动,共同走访梅州市煤气公司中心坝供应站和梅州市煤气公司梅正供应站。经查,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对梅江区的瓶装液化气安全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一是取缔了31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供应站,整合升级13家供应站;二是给每个气瓶张贴二维码,实现全流程可溯源的信息化监管;三是升级供应站安全配置,新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防爆排风系统,有效降低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