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工作规则》 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1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4856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委员会的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4月15日上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会议,集中学习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意见精神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主持,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唐伟中副检察长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检委会组成人员、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会议制度、会议程序等问题进行逐条逐句解读。
黄国锐检察长结合工作实际,传达了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意见精神。全体委员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通过学习,检委会各位委员对检委会工作规则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认识。下一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四个严格”做好检委会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范围、程序向检委会提交案件或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或事项的顺序进行讨论、表决并作出决定;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并妥善保管;四是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讨论决定案件或事项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