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动态 >> 工作动态 >> 阅读全文

制发《督促监护令》,“唤醒”失职监护人

发布时间:[2022-04-11]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5420

 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发现,由于该案三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意识淡薄,未能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致使三名未成年人在缺少父母的陪伴关爱下,聚集在一起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微信图片_20220407094606_副本.jpg

 为督促、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动有效履行监护职责,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4月6日下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向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宣告送达,督促、教育、引导失职监护人要重视家庭教育,全面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

微信图片_20220407094515_副本.jpg

 宣告送达时,检察官向监护人详细分析了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要求,责令家长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时,检察官和社工对三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法律教育、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希望其认真吸取此次的经验教训,摆正思想,踏实做人。

 三名未成年人均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会好好学习、工作,遵纪守法。监护人也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教育引导,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就本次事件也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最后,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

 一纸“督促监护令”,不只是约束,更是蕴含新生的期待。下一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联合社工进行深入访问和调查核实,常态化推进督促监护工作,对受督促的家庭进行回访,实时掌握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引导、再部署,让“缺位”的家庭监护及时“到位”,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建立家庭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