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不断提升刑事工作执法司法和检察监督的规范化水平,4月1日上午,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梅江区副区长、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局长郑荣丰,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现场会签《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制度。
黄国锐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设立协助配合办公室的重要意义,切实用好这一平台,不断在履职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党和人民站好岗、放好哨、守好土、尽好责。二是树立共赢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持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侦查监督衔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业务研判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通过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质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认罪认罚中主导协商等,发挥好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执法、监督质效的跃变升级。四是培育特色亮点,打造工作品牌。既着眼于办公室本身职能的发挥,又着眼于侦查工作整体的提升增效,注重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梅江经验。
郑荣丰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机制。检警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梅江实际,细化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合作共识。检警双方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消除分歧, 良性互动,形成合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三是强调辩证统一,实现全面发展。检警双方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四是提倡以点带面,助力平安法治。要实质化运行办公室职能,保证在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每一个环节都衔接顺畅,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