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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检察院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07]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5890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以及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经过多次会商研讨,共同会签了《梅州市梅江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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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就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的启动、主体、适用案件范围、调解前置程序、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将缴纳赔偿保证金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诚认罪悔罪、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对于缴纳赔偿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该制度的推行能够有效破解轻微刑事案件中漫天要价、无理缠访等难题,也有利于在司法领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羁押,促进社会和谐。

 下一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同各会签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贯彻执行,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适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同时,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探索实现“少捕慎诉慎押”的新方法、好做法,努力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