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安全“不放假”
发布时间:[2021-10-08]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6331
节假日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期,为了让同学们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心快乐地度过假期,十一国庆小长假来临之际,梅江区检察院黄浩检察官走进金山小学给同学们上了一节以“安全第一,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讲课,为同学们安全过节和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课堂上,黄浩检察官结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鲜活、具体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范、交通安全、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和防食品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让同学们认识到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面对紧急情况、危险伤害时该怎么做;期望同学们好好学习,自觉学法,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并祝福同学们开心、快乐、平安地度过假期。
在此梅江区检察院也提醒各位家长,节假期间要看好自家的孩子,切不可疏忽大意,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在保护好孩子安全的同时,也不让自家孩子变成“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