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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2]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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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度1-6月全院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件,均为反映情况、过问了解。院领导带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件,占总填报数的67%。无主动过问的情况。

 上半年,我院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行“学、宣、警、督”四字举措,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广泛凝聚共识。以创新载体抓手,推出“三个规定”情景剧、宣传海报、定制手机彩铃等,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梅江区检察院将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