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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优良传统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7-01]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3844

 6月29日下午,梅江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优良传统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明仰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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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伟中领学了《铭记革命历史 传承革命传统——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有关宁夏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历史是丰富生动的教科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彦媚领学了《习近平: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 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各党组成员学习后,纷纷围绕学习内容结合业务工作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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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明仰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通过学习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深刻认识到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始终做到“四有”。

 一要做到心中有党。始终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典型、找差距、促提升二要做到心中有民。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做到心中有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将学史力行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将使命担当融入到奋力建设“诗画梅江”中去;四要做到心中有戒。要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严以用权,以案为鉴,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良好的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