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动态 >> 工作动态 >> 阅读全文

梅江区检察院迅速传达贯彻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04-25]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3707

  423 日,梅江区检察院召开刑检工作会议,迅速传达全市刑事检察推进会精神,通报全市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分析第一季度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A1A0856_副本.jpg

 黄明仰检察长强调,要以全市刑事检察推进会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查找短板弱项,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效,推动刑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刑检业务是“四大检察”之首,也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每一项考核指标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要认清当前刑事检察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全力完成核心数据,提高工作质效,打造亮点工作,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转变司法理念,提升业务能力。要更新司法办案理念,筑牢诉讼人权保护、少捕慎诉少关押理念和求极致办案理念,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岗位练兵,以各种形式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办案水平与法学素养,通过理念转变、提升能力为办好办准案件、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打好基础。

 三要查找差距,落实措施,全力提高刑检工作质效。要从全省、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找差距,找原因,落实工作具体措施,提高工作质效,做优刑事检察。要提高说法释理能力,不断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适用率以及采纳率,减少上诉率,加大对恶意上诉抗诉力度,提高震慑力。要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把监督工作寓于办案工作,拓宽加强“两项监督”案件来源,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要强化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做到每案必查,对过失犯罪、轻刑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以羁押为例外,不羁押为原则”的羁押理念,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要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规范捕、诉、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适用率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强化综合保护,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工作,做到“应听证尽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