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大灰狼”于校园之外——梅江检察、公安、教育联手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为了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月30日,梅江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召开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座谈会,签署合作方案,正式建立梅江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依法将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挡在校门外,从源头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净化未成年人求学、生活环境,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领导共同签署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方案。随后与会代表就专项行动方案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限制从业制度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并由区检察院未检办干警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5起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让参会同志进一步认识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的重要意义。最后,9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代表现场签订《梅州市梅江区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承诺书》,承诺本人未参与过性侵违法犯罪、遵守学校教职员工从业相关规定。
座谈会后,相关工作人员到梅江区金山小学实地督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了解台账建立、宣传预防性侵害工作的情况。
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是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刚性落地的一项具体举措。接下来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在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的同时逐步排查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对发现存在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依法依规处理,不得其在学校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