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督导组来梅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0]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18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社区矫正环境, 11月12日下午,省院第五检察部第四督导组、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区检察院领导一行人前往金山司法所开展督导活动。
督察组首先听取了金山司法所负责人关于人员编制、工作制度、工作经验以及作为基层司法部门在工作开展中所面临困难的汇报。随后督导组一行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金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在册社矫人员的人员构成、与看守所、监狱等其他单位的衔接工作以及其他各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身体状况的评估医院选择、社矫对象定位信息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作出了指导意见。
随后,区检察院第三部检察官们还重点查看了金山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登记簿》、《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等台账,对其中涉及请销假日期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请假人员的请假理由是否与请假单内容一致、请销假手续是否完善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肯定了司法所台账制作完善和按时整理归档工作。
接下来梅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为梅江区发展建设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