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纸申诉到一声谢谢——梅江区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开多年心结,解决生活困难,感谢你们!十分多谢!”张某仁夫妇俩满脸笑容双手作揖,反反复复地对检察干警们说道。这是梅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化解社会矛盾后得到当事人的又一次登门感谢。
申请人张某仁从2004年申请劳动仲裁开始走上诉讼之路,在2010年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遂向法院申请执行〔2008〕梅区法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和〔2010〕梅中法民一终字第8号判决书,要求其原供职的食品公司为其补办人事档案。执行申请至今已长达10年,张某仁也多次到相关部门寻求上访,但一直未果。
我院第二检察部在接到张某仁的执行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与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当事人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发现该案在执行期间,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经信局、社保局、原食品公司等相关单位协调执行事宜,然而因为张某仁本人工作履历涉及三个省份四个单位,加上人事档案具有历史性、连续性等特点,确实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
为化解矛盾、减少诉累,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和面谈,耐心地向张某仁做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缓解其消极抵触情绪,同时结合当前政策变化以及被执行人某某食品公司即将被清算的情况,从情、理、法多方面向张某仁解释执行不能的原因。在了解到张某仁身患重疾,生活困难后,承办人积极协调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一步步的努力,一场场的沟通,终于让张某仁彻底解开了心结,表示要撤回监督申请,并不再申诉上访。至此,这个长达十年的诉讼之路终于画上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句号。
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突出“精准监督”,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