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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检察院首次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7]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3609

 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梅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提前部署、迅速行动,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日前首次开展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结合梅州市检察院和梅州市公安局对重大案件认定标准的具体规定,若案件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均表示没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则检察人员出具相应《意见书》,并将其移送检察机关捕诉部门,作为侦查阶段讯问合法性的证明;若反映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况,则检察人员将通过调看监控视频、查询嫌疑人体检记录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告知检察机关捕诉部门,由捕诉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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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对辖区公安局办理的重大案件进行筛选,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确定需开展合法性核查的案件。在收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随即启动核查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伟中同志亲自到大埔、蕉岭看守所提审询问相关犯罪嫌疑人,并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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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核查材料移送负责捕诉的业务部门,并向公安机关发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