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开展认罪认罚量刑规范工作座谈会
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近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召开了认罪认罚量刑规范工作座谈会,区检察院及法院分管刑事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交流座谈会上,法官们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把握、量刑建议的提出与采纳以及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陈学军副院长指出量刑建议工作首先应当根据案件的证据材料、基本犯罪事实等在相应的法定量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犯罪的次数、数额、以及行为后果等确定基准刑,最后结合具体案件中的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累犯、适用认罪认罚的阶段等调节基准刑。在讲述完如何规范量刑建议工作之后,双方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犯罪的量刑建议工作进行了交流。
交流会后,第一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们纷纷表示,伴随着2018年新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量刑建议工作在确保该制度的正确实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座谈交流会能够推动检法两院之间在认罪认罚量刑规范化方面达成更多共识,更好促进认罪认罚量刑精准化。在座谈过程中,刘云天副检察长指出由于双方在认罪认罚量刑原则、方法掌握不一致,导致双方在量刑结果上存在一些分歧,希望通过这次座谈,能够学习法院在量刑方式方法可取之处,双方之间求同存异,确保量刑的建议率、采纳率一致,为日后全面积极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的客观性、精准度和公信度、提升量刑建议工作规范性与精准性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