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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深入我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2-04]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4229

  11月30日下午,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带队其深入挂钩联系的基层检察院梅江区院,在我院进行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掀起我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宣讲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明仰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以及科长以上干警参加了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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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讲会上,吴少荣检察长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对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求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尤其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特点、深刻领会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领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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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少荣检察长强调,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有力。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吴少荣检察长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他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学习贯彻与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装在内心处,记在头脑里,用在实际中,推动工作进步,促进事业发展。要紧紧围绕梅江区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梅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积极探索服务开放发展新举措,主动服务保障江南新城建设,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要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投入平安梅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常态化督察机制,以督促行、以察问效,确保上级改革决策部署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