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程监督社区矫正电子手环 定位发放佩戴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8]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4717
为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行踪动态活动监管。近日,我院监所部门联合派出所全程监督梅江区司法局给梅江区符合条件的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发放佩戴电子手环,实施定位监督。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电子手环定位监控试点期间加强使用管理的通知,对新入矫且矫正期在五个月以上、考核周期过后实施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实施手机定位监督效果不理想等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手环定位监控,梅江区、平远县为梅州市试点。为严密组织电子手环发放和佩戴,我院监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司法局与佩戴人员签订《社区服刑人员使用电子手环监管告知书》和《接受电子手环监管承诺书》,配发使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合法合规发放电子手环。此电子手环具有定位,可接收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发出的信息,全面加强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定时查询佩戴电子手环定位人员的实时行踪动态,对产生的越界、异动、离线、拆卸、低电等报警信息,及时核实情况,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视情节轻重依规给予相应处罚。这将大大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行踪动态活动监管,让社区矫正人员在监管区域内活动、不越界、不违规,积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监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