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为区重点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5-11-26]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4467
2015年11月24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梅江区民政局在梅州市福利院召开联席会议,这标志着我院与区民政局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预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梅州市福利院老人公寓建设项目是我区2015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总投资额达2200万元,社会关注度高。梅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导在宣读工作方案时指出,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预防,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体现,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中实现“两优两无”(即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把该项目打造成为“廉洁工程”、“阳光工程”。区民政局局长丘颂霞在讲话中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按照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和廉政责任书的要求,严格履约,廉洁履职,不能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一要树立廉政意识,严格履职;二要树立防范意识,确保工程优质;三要树立安全意识,打造平安工程。参建各方均表示,一定会按照方案要求,做扎实、做到位,把该工程建设成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示范工程。
会上,施工方、监理方签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