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镇(街)检察室
发布时间:[2014-02-10]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3215
关于设立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的通知
为进一步服务和促进梅江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编委会批准,决定设立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金山检察室、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三角检察室,为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职责包括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派驻金山检察室,管辖范围:金山、西郊街道办事处、城北镇;办公地点设在梅江区江南文化路大圆社区居委会侧,联系电话:2215013。
派驻三角检察室,管辖范围:江南、三角镇、长沙、西阳镇;办公地点设在梅江区三角镇政府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316033。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