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以案说法 >> 阅读全文

【小江说法】非法制造枪支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2-04-1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821

听说过射钉枪吗?目前,市面上的射钉枪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动力有限仅可以使用较小的排钉,常用于家庭装修;另一种利用发射空包弹产生的火药燃气作为动力,常用于建筑工程。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回顾】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射钉枪、底火和弹杯,在梅州城区商店购买铁质钢管、钢珠、蜡烛、胶水,从鞭炮上拆出火药粉。李某在租住地利用上述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共非法制造枪支1支、子弹7发。李某在试枪击发时用去2发子弹。经鉴定,上述枪形物是由建筑工具射钉枪改制而成的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支,具备枪支性能,5发弹形物是自制枪弹。近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李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有话说】枪爆物品问题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枪支、弹药是国家明令实施严格管制的物品,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得制造、购买、出售、运输、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来以身试法,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