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说法】冲动者酒后斗气追车,追进派出所“自投罗网”
发布时间:[2018-05-0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099
今天已经是5月份初了, 天气开始炎热起来, 充满人生百味的深夜大排档也热闹起来了, 不少人感叹, 夏天的夜晚 怎么能没有宵夜和啤酒呢! 很多人喜欢在聚餐的时候喝酒, 但是梅检小江提醒大家, 欢聚共饮虽好, 但酒后开车是不行的啊!!! 案情回顾 陈某某在朋友聚会时喝了七八两药酒和2瓶啤酒,后不听劝阻趁着酒兴驾驶一辆小霸王面包车,经S333省道西阳镇白宫路段回家。途中,后方驾驶车辆的李某见前方驾驶的面包车不正常,一直弯曲慢速行驶,遂加速超车,在超过了陈某某的车后,陈某某被超车心生不满特别气愤,在酒精作用下开始斗气追逐李某车辆还有故意逼停的危险动作。 李某意识到不对劲,就将车开往最近的派出所寻求求助。 在后尾随的陈某某浑然不知,一路追赶至梅江区西阳派出所大院内,就在陈某某下车准备教训李某时,被派出所民警拦下。 这个情节是不是出乎你意料呢,其实这就是涉及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常识了。 最后梅检小江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如何避免“酒驾”? 喝了酒需要开车记得叫代驾 切记不可心存侥幸。 最有效的就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