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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说法】冲动者酒后斗气追车,追进派出所“自投罗网”

发布时间:[2018-05-0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099

今天已经是5月份初了,

天气开始炎热起来,

充满人生百味的深夜大排档也热闹起来了,

不少人感叹,

夏天的夜晚

怎么能没有宵夜和啤酒呢!


很多人喜欢在聚餐的时候喝酒,

但是梅检小江提醒大家,

欢聚共饮虽好,

但酒后开车是不行的啊!!!


案情回顾

陈某某在朋友聚会时喝了七八两药酒和2瓶啤酒,后不听劝阻趁着酒兴驾驶一辆小霸王面包车,经S333省道西阳镇白宫路段回家。途中,后方驾驶车辆的李某见前方驾驶的面包车不正常,一直弯曲慢速行驶,遂加速超车,在超过了陈某某的车后,陈某某被超车心生不满特别气愤,在酒精作用下开始斗气追逐李某车辆还有故意逼停的危险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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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意识到不对劲,就将车开往最近的派出所寻求求助。


在后尾随的陈某某浑然不知,一路追赶至梅江区西阳派出所大院内,就在陈某某下车准备教训李某时,被派出所民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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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发现陈某某一身酒味疑似酒驾,便对其抽血化验酒精含量,根据抽血化验显示,陈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克374.1毫克,属于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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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节是不是出乎你意料呢,其实这就是涉及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常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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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梅检小江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如何避免“酒驾”?

喝了酒需要开车记得叫代驾

切记不可心存侥幸。

最有效的就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