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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三促进边查边改— 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推进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4-04-0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087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本着“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态度,坚持“三结合三促进”,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努力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结合“四风”问题立行立改,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院党组多次专门召开会议,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照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三公”经费开支整治、严格公务接待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对照检查存在问题,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办公用房标准。二是开展 “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专项检查活动,从执法理想、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大检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做到能改的马上就改、能办的马上就办,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

二、结合科室业务立行立改,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各科室结合自身业务,针对在学习教育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不断强化服务群众观念,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创新服务群众平台,健全服务群众机制。预防部门通过扩大查询范畴,加强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通过加强民生民利预防调查,促预防工作出生产力;刑检部门通过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活动,建立追诉漏犯、漏罪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机制、另案处理跟踪监督工作机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控申部门对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完善与民行部门案件移送衔接机制;民行部门根据“两法”实施后的案源缺乏现状制定拓宽案源、挖掘线索的工作实施意见;法警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司法警察服务检察、提高技能专项活动;综合部门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规范管理建设年”活动等,不断推动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

三、结合建章立制立行立改,促进良好形象树立

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并做到严格执行,令行禁止。派驻检察室制定《派驻镇(街)检察室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派驻检察室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室的各项工作;案管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律师接待工作,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规定》、《关于规范案件和法律文书移送、衔接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自侦部门制定《案件线索的收集与研判规定》、《侦查办案看管、审讯工作细则(试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自侦办案工作,着力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