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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检察礼仪

发布时间:[2019-11-14]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244

 检察礼仪是在检察工作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积淀下来的一种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规范司法、塑造检察机关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尊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特殊的意义

司法行为规范,规范的是司法礼仪,体现的是检察的素质,维护的是司法的权威,关系的是法律的权威,其实质是法律的程序表达。

受法国检察制度的影响,各国检察官一般都具有特别的身份优势。沙皇俄国检察官甚至被称为“沙皇的眼睛”许多国家由君主制转为共和制,检察官从君主的代理人变为国家的诉讼代表(我们在法庭上常常说“国家公诉人”就来源于此),一些国家更赋予其法律的守护神的职责地位。因此检察官待人接物,言谈举止,莫不代表一个国家之形象,不可等闲视之。检察官的职业特点是庄重、干练、明快。我国检察官的制服取蓝黑西装,胸前佩戴国徽,蓝黑取其沉稳,选用西装表明检察官干练、明快、做事不拖泥带水、不迟滞延宕

   “法律借助于司法工作人员而降临人世。法活动具有法定的规范程序和严格的形式规定,从事这一活动的检察人员应讲求一系列形式规范。首先要提升人文素养,清代汪祖辉在《学治臆说》中也说:“经言其理,史记其事。儒生之学先在穷经,既入官则以制事为重。公事稍暇,当涉猎诸史以广识。慎勿谓一官一邑,不足见真实学问也。”检察官不读书不看报,很难形成对人的历史、人的存在、人的价值等的深切体察和感悟,没有这样的体察和感悟,要成为有涵养有风度的检察官,无异于缘木求鱼。其次要提升传统文化素养。古人修身养性之说太多,如《论语》、《养正遗规》等中有许多传统礼仪方面的内容,包括修身、处事、接物、衣服冠履、语言步趋等礼仪规矩,如有官箴谓“为政须通经有学术者,不学无术,虽有小能,不达大体,所为不过胥吏法律之事耳”可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不失为增强检察官涵养风度的一个路径。最后是要提升官俸改善待遇。管仲云:“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国家丰养廉之银,免使检察官枵腹为公,使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礼仪的推行与遵行也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