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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强化从严治检

发布时间:[2019-08-23]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072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而检察队伍的素质水平及执法作风直接影响着法律监督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论述精辟、意义深远,强调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尤其是我们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完成法律使命和任务、得到群众认同应当具备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当下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

检察机关作为从事司法活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任,是维护国家法治的重要力量,必须要有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践行“三严三实”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就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这既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内在需要,也是解决检察队伍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保证司法公正廉洁、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

一、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四型”检察官

(一)严守党纪国法,做一个清正廉洁型的检察官。一要严守党的纪律。一个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作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首先要树立政治纪律和规矩的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党章,坚决维护纪律,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纪律、在行动上讲原则,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二要严守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干警自身要做严守法律规定,筑牢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利交易,始终做到清廉自守、干干净净。

 (二)坚持知行合一,做一个对党忠诚型的检察官。一要时时警醒自己。检察干警严以律己,不仅要看说什么,更要看怎么做。严以律己不是一句口号、一种伪饰,只有真正内化于心,才能做到外化于行,体现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要时刻谨记将严以律己贯穿于我们工作、生活、学习中的每一个角落,时时警醒自己;二要从“七个管住”做起,要管住自己的嘴,要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亲属,管住自己的社交圈,要管住身边的工作人员及管住自己的思想。

(三)注重自省自重,做一个防微杜渐型的检察官。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首先要做到慎独,“慎独”离不开严格要求自己,东汉杨震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是慎独自律、道德完善的体现。检察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心有所向,方能行有所止。想清楚入党为什么、权力做什么的问题,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二要做到慎微。“积羽沉舟,群轻折轴。”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相互统一、互为依存的。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些人情往来的小事算不上什么。但须知“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有多少干部是从一顿饭、两杯酒、几张卡开始,渐渐滑向了贪污腐败的深渊。

(四)主动接受监督,做一个内外兼修型的检察官。“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于身”。检察官要严以律己、严以从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以他律促进自律。一要正确认识监督,监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而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有了监督,就可以在自律之上再加一把“锁”。如果排斥监督,一意孤行,出了问题,犯了错误,则悔之晚矣。二要敢于接受监督。接受监督难免会碰到“痛处”,自己可能不那么舒服,这就需要有一心为公的勇气,有广泛纳谏的胸怀。把自己的言行暴露在公众之下,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监督,才能听到真话,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自己。

二、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构建从严治检新常态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把推进三严三实、全面从严治检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以更强定力、更实举措、更大作为,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

(一)严格思想建检,落实制度治检,构建从严管理新常态。践行三严三实、全面从严治检需要思想引领,也需要制度约束。基层检察机关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思想建检和制度治检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思想建检要注重强化组织学习,努力营造良好的作风环境,通过围绕主题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信念、党性党纪、道德品行、法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廉洁从检教育;要敢于亮丑,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真正敬畏法纪、遵规守矩。制度建检要注重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要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搞好配套衔接,要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活动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回避等制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和中介的关系,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杜绝检察权行使出轨现象;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构建管理防线。要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者零容忍,切实破解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真正让制度落地生根、发挥效力。

(二)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要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因此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检察事业摆进去,以“三严三实”作风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一是严以执法履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高压态势,清除腐败毒瘤,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二是严以为民用权,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严以规范执法,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敢于揭短亮丑,把司法不规范行为进行排查、梳理、剖析,逐项加以整改。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规范执法、严格用权、严以律已,切实把检察权关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司法办案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要把改进作风与严明纪律紧密结合,践行争做示范新局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就是要从严明党的纪律和各项检察纪律开始,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让守纪律、转作风成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切实推进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基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等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严肃纪律作风的一系列禁令要求,科学设置纪律“红线”和监督“防线”,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提高纪律执行力,确保检令畅通;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进一步完善纪律规定,始终绷紧办案纪律这根弦,切实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纪律作风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法律以及党在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