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检察文化 >> 阅读全文

法律之美

发布时间:[2018-08-24]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526

法律通常呈现给人们僵硬、刻板之象,法律人也显得谨慎、严肃,因此让法律之于大众易生隔膜,并难以呈现美感。

自从跨界进入检察行业,通过几年法律的学习,我发现法律蕴涵着人类对真、善、美永恒的追寻,在她似乎冷峻的外衣下面,涌动着火一样的激情。从一个生命孕育到降临这五彩斑斓的世界,直至最后回归自然,甚至在此之后,法律就像慈母一样,一直在默默地注视着他,给予他无微不至地关怀和呵护。哲人说,一个人无论在多大年龄上没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同样,一个人缺少法律的关爱,他也是孤儿,他的灵魂注定是游走在无望的漂泊之中。

法律何来?我想,答案应与文学相同——“生活”,社会大众生活于特定的时空下,在共同的规则下创造美好生活,本应是一幅和谐的图景,但由于人性自私的一面,不遵守生活准则之行为难免频现,是以国家产生并颁行法律对失范行为予以规制,因此,法律应和文学一样,充满温情与美感,与民众的生活亲密靠近,“法不容情”实乃一大谬误,“法律不外乎人情”才是法律的真义。

法律有冰清玉洁之美,弗兰西斯·培根在久远的年代就曾深情地提醒人们:“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座席,就连那立足的平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与贪污的嫌疑才好。”法律具有自洁功能的,她圣洁如泉水,不仅自身晶莹透亮、清爽怡人,而且时刻不停地冲刷着一些邪恶和不干净的东西。虽“独抱清高,顿成凄楚”,但来也冰清,去也玉洁,把一种精神、一种气度、一种神韵,留在烟波浩渺的世间;法律有衡平之美,法律作为公正的裁判者可以平衡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法律也有雄辩之美;当我们看一个法庭的庭审最让我们提起精神来的就是控辩双方的口若悬河唇枪舌剑;法律更有智慧之美,法律是人类关于自身问题的智慧结晶,运用法律也是人的智慧的体现,这一点在德国民法典体现的淋漓尽致,几代人用一百多年的时间编纂而成。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里由衷地呼吁:“在这个世界上,邪恶的力量太强大了,单个人的正义几乎无法实现,只有所有正义的力量团结起来,才有可能战胜邪恶。”所以说,尽管法律自身是美的,然而要培植出绚丽的法律之花,要使法律的理想之美转化为现实之美,还需要我等法律人共勉。法律人要博学,在法律之外审视法律;法律人还要唯美,用优雅、厚重的话语表达法律;法律人更要向善,以爱的力量仁厚地诠释法律,所谓至善方能至美。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施梅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