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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26]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880


 

 2018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本级预算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的要求设置13个科局室队,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我院在编在职人员59人(其中,政法编制54人,工勤编制5人),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1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8年预算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501.76

一、基本支出

1,200.76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二、项目支出

301.00

三、其他资金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501.76

本年支出合计

1,501.76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1,501.76

支出总计

1,501.76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1501.7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01.76

    基金预算拨款

0.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教育收费

0.00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0.00

三、其他资金

0.00

    事业收入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其他收入

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501.76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收 入 总 计

1501.76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一、基本支出

1200.76

    工资福利支出

987.26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87.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6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0.00

二、项目支出

301

    日常运转类项目

301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0.00

    其他类项目

0.00

    科技研发类项目

0.00

    基本建设类项目

0.00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0.00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0.00

    专项业务类项目

0.00

    因公出国(境)项目

0.00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501.76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支 出 总 计

1501.76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8年预算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501.76

一、一般公共预算

1,501.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501.76

本年支出合计

1,501.76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1,501.76

1,200.76

301.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98.00

1,197.00

301.00

20404

  检察

1,468.00

1,197.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197.00

1,197.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5.00

0.00

65.0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0

0.00

2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35.00

0.00

35.00

2040406

    侦查监督

35.00

0.00

35.00

2040407

    执行监督

15.00

0.00

15.00

2040408

    控告申诉

21.00

0.00

21.00

2040409

    “两房”建设

30.00

0.00

3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50.00

0.00

5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00

0.00

3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0.00

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6

3.7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76

3.76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76

3.76

0.00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2018年预算


合 计

1,200.76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01]工资福利支出

987.26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1]基本工资

221.2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2]津贴补贴

526.6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3]奖金

18.5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4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0.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09]职业年金缴费

40.0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05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57

   [50103]住房公积金

   [30113]住房公积金

66.60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40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7.74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44.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7]邮电费

2.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1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28]工会经费

1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29]福利费

11.00

   [50201]办公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18.00

   [50203]培训费

   [30216]培训费

20.00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6]劳务费

20.00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7]委托业务费

10.00

   [50206]公务接待费

   [30217]公务接待费

3.00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4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76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9]奖励金

22.00

   [50905]离退休费

   [30302]退休费

3.76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三公”经费

1,035.5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67.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64.00

                    1.公务用车购置

5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00

注: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无项目

/

/

/

注:如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则本表以空表形式公开,并备注说明‘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501.76 万元,比上年 增加231.97 万元, 增长19 %,主要原因是 相关政策的人员经费的增加额,以及新增项目支出增加额  ;支出预算 1501.76 万元,比上年 减少30.42 万元, 下降2 %,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和严格按规定开支各项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67 万元,比上年 减少18.5 万元, 下降22 %,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下降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5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比上年 减少13.5 万元, 下降18 %,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和严格按规定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公务接待费 3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87.74 万元, 比上年 增加114.08 万元, 增长4 %,主要原因是 司法改革相关业务培训及差旅费等项目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16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2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5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12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758.23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2638 平方米,车辆 7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灯。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165 万元,主要是 固定资产残旧更新、检察智慧子系统、12309服务中心建设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

绩效目标

/

/

注:2018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2018年148052部门预算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