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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948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8日在梅江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明仰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机构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先后获“广东省文明单位”、“梅州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23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六稳”“六保”,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依法履职“两不误”。积极响应区委号召,选派3名党员、18名志愿者下沉街道、社区参与联防联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先后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105人次,爱心捐款4850元。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疫情权威消息,发送《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问题小手册》1万册,普及防控知识。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共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11人次,批捕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

    (二)全力深化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9件475人,批准逮捕244件393人,不批准逮捕49件9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9件667人,提起公诉374件564人,不起诉29件4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移送市检察院及其他院管辖18件46人。强化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形成反腐败合力,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审查后,均提起公诉。围绕“六清”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着眼长效长治。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29人,认定涉黑案件1件16人。办理的以蓝文帆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8·22专案),是我区首宗涉黑案件,也是2020年我市首宗起诉并获判的涉黑案件。

    (三)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出台《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与区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合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长率队深入9家企业督导复工复产,向复工复产企业宣传、解答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提出意见建议52条;帮助解决防疫物资,助推西郊街道82家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阻碍、扰乱企业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民营经济案件5件12人,起诉3件14人。通过办理消毒餐饮具行业整治系列案,不仅整治了行业监管漏洞,还助力企业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保障了二十多名工人就业,受到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带动了全市21件消毒餐饮具行业整治案件的办理,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区河长办、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凝聚保护河湖生态合力。以“33110”工作法为抓手,扎实做好服务民生十件实事,支持资金39.6万元助力创文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及重大节日期间信访,受理来信来访93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对因案致贫返贫的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针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乱象,通过召开圆桌会议,有效推动相关部门明晰职责,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整治城市乱象,守护美丽家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推动法治建设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营造崇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聚焦“四大检察”,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履行检察职责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共下所巡回监督80余次,提前介入案件120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销案件1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95份;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9份,改变公安定性69人;纠正漏捕6人、漏罪19人、漏犯4人。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发挥检察审判监督职责,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件,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予以改判。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领域公正公平。共检察收押512人,出所573人,投劳266人,在矫罪犯162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检察意见书1份,监督意见书4份,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始终将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开展书面与当面相结合的释法说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件(含2019年存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8起,息诉罢访8起。在办理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耐心做好释法说理,使其自愿撤回监督申请,让一宗历经十年的申诉案件得到息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查核实案件线索20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性。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加大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全年共核查案件线索5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在办理校外托管机构和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系列案中,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的方式,有效磋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既促进问题的解决,又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的。我院关于校外托管机构调查情况的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聚焦特色亮点,在推动创新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积极打造党建业务品牌。以开展“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契机,积极提炼“党魂铸检,为民服务”党建品牌,构建起“党建引领+先锋示范+业务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为视角,打造“关爱未来”服务品牌;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视角,打造“守护公益”服务品牌;以维护被害人权益为视角,打造“温情救助”服务品牌,努力践行“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

    (二)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7人,决定起诉13件22人。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准逮捕9件18人,决定不起诉2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持续加强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联合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梅州市第二中医院建立全市首个“检警医”合作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联合区妇联建立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51人次,社会调查55人次,心理测评、疏导55人次。

(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案-件比”。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13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66件;坚持“可用尽用”原则,促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在推动轻案快办的基础上,适用认罪认罚审结506人,占审结人数85.19%,提出量刑建议457人,法院采纳率为97.47%。对重特大疑难案件、敏感案件侦查阶段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优“案-件比”,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尽量减免不必要办案环节。今年我院“案-件比”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感受,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聚焦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院每季度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判清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干警政治鉴别力自控力。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探索更科学、更合理、更高效的检察内设机构配置。统筹干警资源,优化人员配比,完善工作机制,现机构设置更加高效,权责一致,监督有力。抓紧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激发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推动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在信访化解、公开听证、法治副校长、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面率先垂范,在出庭、列席审委会、公开听证等方面亲历阅卷更加落实,带头办理案件98件,有效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干警综合能力培养。组织任职资格、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积极开展专业技能评比、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引导专业学习常态化,提升干警的专业素能。共派员参加脱产培训24批66人次。

(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监督制约,严肃检风检纪,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通过强化检务督察,严格整治“四风”。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了廉政责任。层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6份,开展谈话提醒12人(次)。

五、聚焦公开公信,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形象

    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100多人,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各类活动5次,切实将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转化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深化检务公开,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检察资讯6771条,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院“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得到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开始全面施工,这在梅江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此,我代表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所有关心支持梅江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与梅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度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协调充分;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突出;四是队伍整体素能和智慧检务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更实的检察工作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大局。深刻把握十九届五中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提高政治自觉,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大局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这一历史方位,深刻领会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和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

    二是以更新的理念推动工作发展。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狠抓检察管理,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提高优质“检察产品”的供给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科技强检规划部署,主动拥抱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持续推进业务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双轮驱动”。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优化检察监督。要聚焦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案-件比”等重点任务,用好业绩考评这根指挥棒,坚持质量并重,切实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考评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作用。

    四是以更严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整体合力。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形势下,凝心聚力,充分激发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到一专全能。灵活务实地配置办案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形成办案合力。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荣誉,再创佳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建设“诗画梅江、文明客都”书写检察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