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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1-05]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1205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梅江、法治梅江建设,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梅江振兴发展

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结合检察职能,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开展“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的“两联两促”活动,将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重点联系项目,将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为重点联系企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上法制课、现场监督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目标。服务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资料,设立换届选举宣传栏,促进地方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依法及时办理涉环保案件,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案件在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审查逮捕之间的“绿色通道”,在批捕、起诉环节对案件优先受理、快捕快诉快结。同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作用,推动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和监督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有7家单位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案件148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基层稳定的职能作用,全年走访镇(街)、村(社区)45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25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检民联系卡800多份。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涉检信访的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巡访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1件,其中检察长接访27件35人,所有信访案件均作妥善处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下访”“巡访”6次,接待来访群众200多人。6月20日至24日,开展了主题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的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受理群众反映相关问题6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4件4人,发放救助金4.3万元。调解轻微刑事案件9件11人,均调解成功,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青年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法律进校园等宣传活动6场,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在梅江区文化公园广场开展以“法律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受教育达1000多人(次)。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34人,在江南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挂牌成立“未成年人帮教社工工作站”,与梅江区教育局联合签订了《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和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法办案,全面履职,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创建平安梅江、法治梅江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平安梅江、法治梅江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行动”、“冬日风暴”、“安网一号”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电信诈骗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43件445人(未到期未结3件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2件346人,不批准98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4件506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323件489人,市院交办2件  2人,其他院移送6件9人,自侦部门移送3件6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95件447人(含去年未结1件5人),不起诉18件2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移送市院及其他院起诉20件30人,撤回起诉2件2人。刑检工作保持“五无”: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刑事赔偿、无超期羁押、无罪判决。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部署,突出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失职渎职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反贪部门初查案件线索4件,立案查处贪污案件2件5人,追缴赃款及违法所得32万多元。反渎部门初查案件线索4件,立案1件1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源头预防,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以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与区扶贫办联合签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到城北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题宣传活动,走访了我区十个贫困村,及时了解精准扶贫资金动向,对资金管理和发放提出建议,并发送了宣传资料和宣传栏海报。全年共发送《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手册》1200多份,《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传栏海报10份,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34次,撰写调研文章6篇,开展犯罪原因分析2件。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788次788家企业1353人。

三、强化监督,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通过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立案书等形式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5件248人,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2件1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1份,追捕4人,追诉10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人,纠正漏罪16人。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8件,占起诉案件的71%,采纳198件,采纳率达95.2%。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把握抗诉要件、提升抗诉质量,促使抗诉案件“抗的出、抗的准、抗的赢”, 提出刑事抗诉4件8人,其中郑某某诈骗案的抗诉得到市院支持,2015年底提出抗诉13人,今年由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发回重审并已改判。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所检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2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3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提出口头建议5次,发出纠正违法建议书1份,积极配合看守所清仓12次,参加联席会1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88人次,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26件26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由定期检察向日常专项检察转移,认真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积极与梅江区司法局沟通协作,建立完善日常基础数据核对工作机制,促使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加大对行政行为违法的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11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抗诉监督案件1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30多次,现场监督强制拆迁5次。重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化解矛盾工作,全年共息诉案件6件。

四、深化认识,落实到位,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自觉性。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每个检察人员正确看待改革、深刻理解改革、热情支持改革,确保在改革推进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三是认真做好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方案的要求,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考察等环节,分两批选任19名入额检察官。结合本院实际,组建了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四是做好改革后省级财政预算核算统一管理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了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开立银行账户等相关资产评估和资产上划财物交接工作,以确保改革期间平稳过渡。同时,认真落实省管后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资待遇政策,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及时妥善解决未入额检察人员和临聘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扎实做好检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五、阳光检务,接受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深入开展阳光检务。坚决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规范阳光检务工作操作流程。6月,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检察工作报告以99%赞成率高票通过。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5场,召开不起诉听证会2场,对4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进行检务信息公开,通过“梅江检察”官方微博、“梅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22条,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文章35篇。

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和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发布前的审查审核,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实现案件信息公开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公开程序性信息531条,法律文书209份,重大案件信息20条。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法规,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采取网上预约、电话查询等方式,为案件当事人家属、律师送达有关申请、要求预约阅卷等提供服务,共安排律师阅卷39次。全面稳步推进电子卷宗系统运用,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319件858册。

六、改善环境,科技强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建办公办案综合大楼。针对我院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严重超负荷,办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状,新一届领导班子勇于担当,团结一心,正视困难,积极向市、区主要领导汇报反映实际情况和困难,努力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区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全力筹建办公办案综合大楼。目前大楼选址报告已由区委区政府呈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当中。

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按照高检院提出的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技术信息化工作,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的正常运行。7月,经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复评,涉密信息系统通过正式测评,为办公办案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加强基础设施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投入70多万元采购一批打印机、电脑、扫描仪、空调机,并安装了监控系统,对办案区进行改造,大大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机关管理,强化机关办公办案设施成本控制,全年节约采购费用10多万元;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费用;严格公车管理,做到规范、节约、安全、高效,公务车辆改革实施后,全年运行费用同比降50%。

    七、从严治检,提升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签责任状54份,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检风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肃检风检纪,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制定《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共开展谈话提醒28人次。全年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召开专题研讨会、党组中心组、党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全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检察长带头为全院干警作题为《做好“四个注重” 助推“两学一做”》的专题党课,组织干警到井冈山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召开“讲担当、比奉献”专题组织生活会,提高了干警践行“两学一做”的自觉性,将“两学一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融入到工作之中。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创建活动,通过岗位练兵、专题研讨、邀请专家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的专业素能。组织任职资格、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全年投入培训经费25万元,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共28批393人次。

积极开展文化育检活动。坚持开展文化育检“四个一”活动,开展经常性的业余文体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氛围,以文化软实力助推队伍建设。举办梅江检察论坛、党章党纪知识测试、征文比赛等各类活动8场,派员代表政法系统参加 “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梅江区“践行‘两学一做’助推振兴发展”演讲比赛均获得三等奖。派出干警代表梅江区政法系统获得全区羽毛球团体赛第三名、全市检察机关第六届乒乓球团体赛第三名;组织篮球队与区纪委等单位开展友谊赛;坚持每月为干警举办一次生日会,让干警感受组织的温暖;七一期间,到挂钩联系的西郊办长巷社区、西区村委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共发放慰问金3000元。组织青年干警到梅江区福利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响应号召,发动“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活动,共捐资12160元资助困境儿童。积极开展“630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共捐款21450元。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三是办公办案条件落后,存在安全隐患。梅江区检察院地处金山小学旁边,属于开放式大楼,给办案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加上信息化和装备建设水平不高,已经难以适应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17年,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更加美丽幸福梅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