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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5] 责任编辑: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972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  日在梅州市梅江区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兴周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为引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梅江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一是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调研,出台了《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意见》,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二是发挥派驻江南检察室和三角检察室深入基层的优势,扎实做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法律监督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走访镇(街)、村(社区)35次,发放《派驻检察室工作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等600多份。三是充分运用预防综合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以服务民生为主线,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房屋征收、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预防,通过走访镇街、村居委会、约见村民代表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形成5篇专题预防调查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促进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纵深发展。四是开展法制宣讲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青年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以“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为主题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巡回宣传活动9场(次),上法制辅导课2场,编印发放《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手册》1000份,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打好预防针。

-----扎实推进平安梅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创建平安梅江、法治梅江的决策部署,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投身3+2”专项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恶、涉盗抢、涉毒、涉赌、涉诈骗5类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39484人,人数比增17.48%,经审查批准逮捕201401人,人数比增16.57%,不批捕3378人,决定逮捕22人,准予撤回1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6658人,人数比增23.91%。经审查,决定起诉366613人,比增16.56%和36.83%。刑检工作继续保持“五无”: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刑事赔偿、无超期羁押、无无罪判决。以“寓情于法,关爱未来”的工作理念,不断擦亮“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品牌,形成涵盖侦查、逮捕、起诉、审判、社区矫正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定期考察教育等制度,全年发出检察官寄语52份,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被评为2014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涉检信访的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巡访制度,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0件,来信来访66件(次),所有信访案件均作妥善处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77人,发放救助金人民币3.4万元;调解轻微刑事案件1516人,均调解成功,其中24人作刑事和解不起诉处理,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打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扎实开展高检院关于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挖窝案串案,立查征地拆迁、骗取专项补助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8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及违法所得98万多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科级干部2查办案件的立案准确率、大要案率、移送起诉率、起诉率、定性定罪准确率、有罪判决率达到六个百分百。

----强化措施,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加强与农办、发改、财政等13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了常态化的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查办案件,创新开展以“四个一”(一场警示教育图片展、一场警示教育谈话、一册警示教育资料、一份廉政承诺书)为载体的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涉农工作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6场(次),与村官签订承诺书200多份,发送《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手册》200多份,村一级干部参观受教育覆盖率达100%。全年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31次,上法制课4场,受教育人数达800多人,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受理行贿档案查询363次418个企业单位618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通过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立案书等形式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0件289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2045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3份,纠正漏捕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自行补充侦查32次,检察建议2份,追加起诉11人。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35件,占决定起诉案件的64%,其中法院采纳195件,占量刑建议的82%。成功抗诉刑事案件24人,其中1件被改判,1件被发回重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立案8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2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开展谈话教育180人(次),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33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察活动,对206名社区矫正人员其中2名特赦人员进行了检察监督,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收监2人,全区各镇、办事处司法所都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机制》,全年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212件。依靠“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线索,成功监督立案2件污染环境案,取得良好实效。

四、注重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开放日、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表、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挂钩联系镇办及社区面对面听取意见、结合实际自查、与梅县区检察院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查摆出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3大类13个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坚持以查促改,立查立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制度、公诉人出庭行为评议办法等8项制度,有力促进了司法行为规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开展阳光检务。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3“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阳光检务,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进行检务信息公开,通过“梅江检察”官方微博、“梅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定期更新检察信息258条,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发表各类调研文章50多篇。

——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与辩护律师接待工作。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和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作。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30条,重要案件信息6条,法律文书241份。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共安排律师阅卷30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5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6人次,开展网上预约阅卷14件。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提升司法能力

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目标,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检察干警思想防线。根据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院领导上专题党课、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中心组、党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别召开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等专题学习研讨会,班子成员紧扣主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深刻的自我剖析,自觉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融入到工作之中。扎实有效开展队伍建设“五个一”活动,筑牢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纪律防线。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投入29万多元人民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32人(次)。坚持开展文化育检“四个一”活动。通过文化育检活动,组织干警前往江西于都县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年我院获得各类表彰共9项,其中集体5项,个人4项。

----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据统计,发文数量和全院性会议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30%20%;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同比下降50%26%加强党廉纪律教育,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干警。发挥检风检务督察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检风检纪端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过去一年,梅江区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梅江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任务艰巨;二是检察信息化和科技装备仍比较落实;三是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突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使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加有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法治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加强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无缝对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更加有力推进平安梅江、法治梅江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以及黑恶势力、严重暴力、食品药品、“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行为。完善落实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制度,着力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以实际行动体现法律监督成效。
    (三)更加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更加注重预防效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更加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监督检察机关领导班子,从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更加注重法治引领作用,推进检察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做到实施方案抓到位,宣传引导抓到位,实施行动抓到位,督促检查抓到位,改革成果抓到位,扎实推进检察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振兴梅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注释:

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是指由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得不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遭受暴力犯罪侵害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无力承担巨额直接医疗费用;被害人死亡,依靠其抚养或赡养的近亲属生活特别困难的,由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救助。

刑事和解:主要是通过主动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加害人以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赢得受害人的谅解,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予以认真履行。通过刑事和解,能较好地使国家、加害人、受害人的利益得以均衡。很多国家都有比较成熟的刑事和解制度,我国各地司法机关目前都在积极探索这项新制度。

文化育检“四个一”: 即每周一讲(每周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位干警轮流进行主题演讲)、每月一赛(每月举行一次文体比赛)、每季一会(每季度以党小组为单位举办一次联欢会)、每年一节(每年举办一次检察文化节)。

队伍建设五个一:每周一次学习、每月一场主题交流、每季度一番谈心、每半年一份问卷、每年一次总结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