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
5月10日,梅江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锐主持,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条例》,并各自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研讨,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黄国锐检察长就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党纪学习教育同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化干警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危害性的认识。通过讲纪律党课、研讨交流、举办读书班、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干警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严的基调贯彻到工作生活中,切实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成果转化。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学习、作出表率,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不走样,真正做到学纪铸魂、学纪正风、学纪促干,全面推动梅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